随着我国环境保护事业不断开展,环保用微生物菌剂在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污染的检测、治理、处理和修复中发挥着非常持续和重要的作用,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的进出口经营活动和国内的生产活动也越来越多。然而,微生物有着随环境的改变而发生变异的特性,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着潜在的风险,需要规范和严格管理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的使用,从源头上加强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
《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年第10号令)要求进口经营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的单位,应当委托微生物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组织对样品进行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接受委托的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组织,应当是从事微生物研究的合格实验室(GLP),或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国家级专业组织。并按照《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检测规程》和《环保用微生物菌剂使用环境安全评价导则》,对进口微生物菌剂进行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出具样品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报告。经过法定程序取得《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环境安全证明》文件。
一、我们的服务
1、微生物学鉴定
菌种分离鉴定;
验证微生物菌剂主要成分
2、卫生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
3、抗药性
抗生素敏感性试验
4、遗传稳定性 |
5、生态毒理测试
活性污泥呼吸抑制试验
藻类生长抑制试验
溞类急性活动抑制试验
鱼类急性毒性试验
蚯蚓急性毒性试验
陆生植物生长试验
6、健康毒理测试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急性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体内哺乳动物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
7、菌剂的环境安全评价 |
二、适用的产品
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水质净化菌剂、微生物除臭剂、微生物环保型消油剂产品等。
三、我们的优势
1、对各类环保用微生物菌剂具有丰富的测试经验
2、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GLP)的专业微生物研究单位
3、优秀的专家顾问团队,独立、灵活且以客户关注为导向
四、我们的技术依托
1、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生态毒理与环境安全实验室
2、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建设的广州化学品生态环境安全评价服务中心
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立项建设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微生物与区域生态安全重点实验室
五、联系我们
柳燕贞 手机:15692435608 E-mail: liuyz@gdim.cn 电话:020-87686083
李建威 手机:13533710447 E-mail: lijanwei@gdim.cn QQ:28765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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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艺 手机:18501984818 E-mail: yuanyi@www.xdgk99.com.com QQ: 154052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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